高壓閥門主體及內件材料選材,應遵循以下三原則:“高阻燃性”、“豁免壓力”、“極限厚度”。
“高阻燃性”是指:在經受著火事故時,即不燃燒,也不呈現燃燒淬火性能的工程合金。
“豁免壓力”就是在可能發生微粒沖擊的高純度氧氣(99.7%)中不受流速限制的大壓力。
“極限厚度”是指:適合于高壓氧氣閥門零件材料的小厚度,材料的厚度在可燃性試驗中是極為重要的變量,*,材料厚度越薄越容易點燃。氧氣閥門用的金屬或合金的厚度,不得小于JB/T 12955-2016《氧氣用閥門技術條件》標準中表3規定的小厚度。歐洲工業氣體協會制定EIGA《氧氣管道系統》IGC DOC 13/02/E標準的4.2.2.3條之處:“電鍍或噴涂的表面不能滿足要求,因為采用這種工藝達不到需要的厚度”。因此任何電鍍或熱噴涂的材料,都不能用于高壓氧氣閥門。
管路系統材料的選擇,受設計運行速度和可能的大運行速度的一些應用程序條件控制 ,這些速度是基于設備正常的運行和通風時,而不是在機械故障或其他異常情況下。速度是指在操作壓力、溫度和流量下的介質在管道內的平均速度。
v=Q/f
v是指平均速度,Q是指在實際壓力和溫度下的體積流量,f是指流道面積。
在一個典型閥門中大的速度是波音速度,當壓力比大于2:1時將會產生波音速度。另外,增加壓力比對聲波通過閥門的影響很小,因此,閥門材料的選擇同樣是參考壓力比為2以上的。
JB/T 12955-2016《氧氣用閥門技術條件》標準中的“5.3材料選用原則”對氧氣閥門材料選用作了如下的規定:
5.3.1 與氧氣接觸的金屬材料中,除有特殊規定或訂貨合同要求外,受壓力-流速限制的材料選用原則按表3的規定。
5.3.2 當閥門流道內的流速超過(JB/T 12955-2016《氧氣用閥門技術條件》標準中的)表1的范圍時,閥門應選用相應壓力下的豁免材料,豁免對應厚度下的豁免壓力見表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