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說國內調節閥的設計水平、生產水平與*國家相比有一定差距是實際的,但是如果說有十分大的差距,就不一定符合實際了。那么,為什么國內調節閥的使用效果和時間遠不及引進產品呢?
只要比較一下我國的調節閥計算選型表與國外計算選型表,不難發現,我們的內容太簡單。如美國儀表學會標準格式所列內容 49 個序號,我國表格不到 20 個序號,不少內容都沒有納入,必然選型不當、不全面,造成“先天不足”;再就是國內調節閥標準化程度太高,以一變應萬變,而不是“對癥下藥”,予以不同對待。僅以閥的泄漏為例,用戶反映較強烈。它不僅涉及結構的選定。還涉及不平衡力計算。誰來細致的考慮呢?沒有。既然沒有,必然造成關不死、打不開、泄漏大、密封的可靠性差(開始可以,用不到多久就不行了)等使用問題。要解決它,就必須細致的考慮。
它包括:
由此可見,粗糙的考慮,必然獲得粗糙的使用效果:大部份一般產品可以,所以,稍有考慮欠當和特殊場合,閥肯定用不好。
歸納起來,國內調節閥應用的主要問題是:計算、選型不全面,造成“先天不足”;生產廠家的產品太單一,不能滿足各種需求。
解決的辦法是:首先把握質量的*關(也是生產廠不重視的一關)簽訂合同關,審查所選閥真正能有效的滿足工作條件和使用要求,克服“先天不足”;其次是生產廠生產的各種產品,尤其是特殊產品、變型產品以適應特殊場合的需求。要做到這兩點,無論選型人員和生產廠家都必須精通調節閥的應用。